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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负债103亿现金流连负4年两客户突击成股东

来源:中国经济网 时间:2022-06-10 09:23   阅读量:10859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2022年第33次上市委员会审核会议,届时将审核湖南豫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

湖南豫能是中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R&D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磷酸亚铁锂,三元材料及其他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目前以磷酸亚铁锂为主,主要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锂离子电池的制造,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

根据湖南豫能2022年6月8日披露的招股书,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23.00%,第二大股东金盛新材持股10.57%,第三大股东当代安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54%无其他持股比例超过10%的股东报告期内,湖南豫能在单一或同一控制合并后持股不超过30%,湖南豫能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湖南豫能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不超过18,931.32万股,即本次发行完成后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帅,胡湖南豫能本次拟募集资金180万元,其中60万元用于四川豫能三期年产6万吨磷酸亚铁锂项目,70万元用于四川豫能四期年产6万吨磷酸亚铁锂项目,5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营业收入分别为16205.93万元,58142.77万元,95461.80万元和702668.1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71.04万元,5737.36万元和4623元11.04万元,5737.36万元,4623.50万元和117465.5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33.01万元,5706.20万元,4222.07万元和117.99万元

2018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6097.68万元,57929.50万元,95202.58万元和699896.15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132.18万元和11711.81万元。

2018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的现金现金比率分别为0.13,0.20,0.12和0.25。

2022年1—3月,湖南豫能实现营业收入610,521.5万元,同比增长1,092.0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22.08万元,同比增长1,772.9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083.6万元。

湖南豫能预计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125.62亿元至1395.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9.27%至865.9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35,418.36万元至150,478.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9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5,318.36万元至150,378.02万元,同比增长560.35%至633.84%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总资产分别为90407.22万元,273417.19万元和872574.77万元,总负债分别为31646.28万元,120232.75万元和601924.81万元。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97,238.98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60.13%,负债总额为1,026,139.17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70.4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371,099.81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37.11%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总额也相应增加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流动比率分别为1.24倍,1.30倍和1.03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04倍,1.18倍和0.86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7.94%,29.37%和71.70%,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00%。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于衡量企业在短期债务到期前将流动资产转化为现金偿还负债的能力合理的最小流动比率是2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于衡量企业流动资产易于变现并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保持在1是正常的

湖南豫能报告期内流动比率低于2,2021年速动比率低于1该公司的偿付能力很弱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080.63万元,26,738.95万元和212,365.2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46%,28.01%和30.22%。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005.05万元,28752万元,224167.94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924.43万元,2013.06万元,11802.69万元。

2020年和2021年,湖南豫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增加310.45%和679.66%。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59倍,5.82倍和5.88倍,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4.40倍,3.80倍和5.84倍。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57292.47万元,93124.04万元和686565.36万元,占比分别为98.54%,97.55%和97.71%。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第一,第二大客户分别为当代安培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比亚迪。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对当代安普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4,182.42万元,57,253.82万元和378,745.56万元,占比分别为58.79%,59.98%和53.90%,向深圳比亚迪销售收入分别为20,218.07万元,29,710.44万元和291,757.56万元,占比分别为34.77%,31.12%和41.52%。

根据测算,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对当代安普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深圳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3.56%,91.10%和95.42%。

招股书显示,湖南豫能第一大客户当代安培科技有限公司和第二大客户比亚迪分别为公司第三大和第七大股东。

本次发行前,当代安培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湖南豫能5984.61万股,持股比例为10.54%,本次发行后,当代安培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84.61万股,占比7.90%本次发行前,比亚迪持有公司股份2992.31万股,持股比例为5.27%,本次发行后,比亚迪持股2992.31万股,占比3.95%

日前,湖南豫能及原股东与新股东当代安培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签订《湖南豫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26,870.917万元其中,当代安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59,846,140股,比亚迪认购29,923,070股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向关联方销售大量商品和劳务,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该公司表示,主要向当代安培科技有限公司和比亚迪出售磷酸亚铁锂和磷酸铁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向关联方销售的商品金额分别为3,147.03万元,87,199.36万元和672,682.05万元,占比分别为5.41%,91.34%和95.73%。

2019年12月,湖南豫能向当代安普科技有限公司,时代SAIC出售磷酸亚铁锂2428.82万元,磷酸亚铁锂以519.55万元卖给深圳比亚迪。

2020年,湖南豫能向当代安普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时代,青海时代,时代SAIC出售磷酸亚铁锂57,253.82万元,向深圳比亚迪销售磷酸亚铁锂28,900.18万元,以810.27万元将磷酸铁卖给深圳比亚迪。

2021年,湖南豫能向当代安普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时代,时代一汽,四川时代,福鼎时代出售磷酸亚铁锂372,495.23万元,向江苏时代销售三元材料6,250.33万元,向深圳比亚迪销售磷酸亚铁锂289,129.09万元,向深圳比亚迪销售磷酸铁2628.47万元。

此外,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经常性关联交易中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金额分别为18823.24万元,31319.96万元和35453.09万元。

湖南豫能向关联方存放和借入资金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3月29日,湖南豫能向电化集团借款929万元,利息支出8.67万元,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0日,湖南豫能向电化集团借款2000万元,为无息借款,自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16日,湖南豫能向电化集团借款人民币30,000,000,000元为无息借款

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0日,湖南宇能借给广西宇宁600万元,利息支出0.71万元,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6月25日,湖南宇能向广西宇宁出借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无息借款,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6日,湖南豫能借给湘潭电化2000元作为无息借款,自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12月15日,湖南豫能以无息贷款方式借给华电厚朴200万元。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湖南豫能曾委托贷款银行向关联方支付贷款资金后转回公司,关联方通过公司进行贷款转移。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的商誉分别为0元,18,023.54万元和18,023.54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0%,13.49%和5.24%商誉由公司于2020年12月收购广西宇宁100%股权产生,湖南宇能根据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

深交所第一轮和第二轮问询中,湖南豫能对子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表示关注。

深交所第一轮问询中,要求湖南豫能根据各报告期末的资产整合,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减值测试结果,说明2020年末和2021年一季度末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深交所第二轮问询要求湖南豫能说明广西豫宁2021年的经营业绩和2022年的预期经营业绩,以及二者与收益法评估中净利润的差异,收益评估和商誉减值测试中折现率的计算过程,各参数选取的依据和公允性,商誉减值测试中调整折现率的原因,结合以上分析,说明2021年末广西玉宁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拟募资18亿元。

湖南豫能是中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主要供应商,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R&D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磷酸亚铁锂,三元材料及其他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目前以磷酸亚铁锂为主,主要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锂离子电池的制造,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

根据湖南豫能2022年6月8日披露的招股书,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23.00%,第二大股东金盛新材持股10.57%,第三大股东当代安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54%无其他持股比例超过10%的股东报告期内,湖南豫能在单一或同一控制合并后持股不超过30%,湖南豫能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1.四川渝能三期年产6万吨磷酸亚铁锂项目,拟投资60万元,2.四川渝能四期年产6万吨磷酸亚铁锂项目,计划投资70万元,3.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5亿元。

湖南豫能报告期内未进行现金分红。

经营现金净额已经连续四年为负,今年一季度仍为负。

2018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营业收入分别为16205.93万元,58142.77万元,95461.80万元和702668.14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71.04万元,5737.36万元和4623元11.04万元,5737.36万元,4623.50万元和117465.5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33.01万元,5706.20万元,4222.07万元和117.99万元

2018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6097.68万元,57929.50万元,95202.58万元和699896.15万元,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132.18万元和11711.81万元。

2018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的现金现金比率分别为0.13,0.20,0.12和0.25。

2022年1—3月,湖南豫能实现营业收入610,521.5万元,同比增长1,092.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422.08万元,同比增长1,772.93%2022年一季度,公司经营业绩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带动了磷酸亚铁锂正极材料市场出货量的快速增长工信部数据显示,2022年1—3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128.5万辆,同比增长140.64%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加快产能建设三期四川生产基地和湖南生产基地产能逐步攀升,产销量大幅增长磷酸亚铁锂下游终端市场继续保持旺盛需求,公司主要产品供不应求磷酸亚铁锂正极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上海有色网数据显示,2022年1—3月磷酸亚铁锂市场含税均价为14.34万元/吨,明显高于2021年1—3月的均价4.3万元/吨2022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0,836,000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符合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湖南豫能预计2022年1—6月营业收入为125.62亿元至1395.90万元,同比增长769.27%至865.9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5,418.36万元至150,478.02万元,同比有所增长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5,318.36万元至150,378.02万元,同比增长560.35%至633.84%预计2022年1—6月公司经营业绩将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路线比重增加,带动磷酸亚铁锂正极材料市场需求大幅增长,公司产销规模有望大幅增长,磷酸亚铁锂正极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上涨

以上2022年1—6月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

2022年3月末,负债102.61亿元。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总资产分别为90407.22万元,273417.19万元和872574.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35452.91万元,139773.71万元和528929.18万元。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负债总额分别为31,646.28万元,120,232.75万元和601,924.8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28,479.78万元,107,352.45万元和511,437.93万元。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97,238.98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60.13%,负债总额为1,026,139.17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70.4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371,099.81万元,较2021年末增长37.11%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总额也相应增加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流动比率分别为1.24倍,1.30倍和1.03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04倍,1.18倍和0.86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7.94%,29.37%和71.70%,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5.00%。

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于衡量企业在短期债务到期前将流动资产转化为现金偿还负债的能力合理的最小流动比率是2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用于衡量企业流动资产易于变现并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速动比率保持在1是正常的

湖南豫能报告期内流动比率低于2,2021年速动比率低于1该公司的偿付能力很弱

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22.42亿元,同比增长679.66%。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080.63万元,26,738.95万元和212,365.2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46%,28.01%和30.22%。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7005.05万元,28752万元,224167.94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924.43万元,2013.06万元,11802.69万元。

2020年和2021年,湖南豫能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增加310.45%和679.66%。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59倍,5.82倍和5.88倍,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4.40倍,3.80倍和5.84倍。

客户集中度高。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57292.47万元,93124.04万元和686565.36万元,占比分别为98.54%,97.55%和97.71%。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第一,第二大客户分别为当代安培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比亚迪。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对当代安普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4,182.42万元,57,253.82万元和378,745.56万元,占比分别为58.79%,59.98%和53.90%,向深圳比亚迪销售收入分别为20,218.07万元,29,710.44万元和291,757.56万元,占比分别为34.77%,31.12%和41.52%。

根据测算,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对当代安普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深圳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3.56%,91.10%和95.42%。

招股书显示,江苏时代,青海时代,时代SAIC,四川时代,时代一汽,福鼎时代均为当代安培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湖南豫能表示,公司产品的下游行业锂离子电池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据高工锂电统计,报告期内,国内前五大动力锂电厂商市场份额分别为80.3%,83.5%,82.4%,其中,排名前两位的当代安培科技有限公司和比亚迪的市场份额合计分别为69.1%,61.9%和69.9%

在市场竞争的影响下,公司销售客户高度集中: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95%以上,其中,当代安培科技有限公司和比亚迪的销售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93.56%,91.10%和95.42%如果未来主要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的业务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第一,第二大客户分别为公司第三,第七大股东。

招股书显示,湖南豫能第一大客户当代安培科技有限公司和第二大客户比亚迪分别为公司第三大和第七大股东。

本次发行前,当代安培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湖南豫能5984.61万股,持股比例为10.54%,本次发行后,当代安培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984.61万股,占比7.90%本次发行前,比亚迪持有公司股份2992.31万股,持股比例为5.27%,本次发行后,比亚迪持股2992.31万股,占比3.95%

日前,湖南豫能及原股东与新股东当代安培科技有限公司,比亚迪签订《湖南豫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26,870.917万元其中,当代安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购59,846,140股,比亚迪认购29,923,070股,湖南渝富认购44,890,590股,湖南裕盛认购3,109,007股,湖南余睿认购2,019,807股,湖南于闯认购2,432,746股,湖南豫光认购2,465,661股,湖南玉普认购2,534,484股,朝日照认购11,969,228股,尚齐昊可认购14,961,535股,湘国投认购5,984,614股,长江路认购5,984,614股,创凯盈认购299,231股,刘智以现金方式认购7,480,768股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金额较大,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向关联方销售的商品金额分别为3,147.03万元,87,199.36万元和672,682.05万元,占比分别为5.41%,91.34%和95.73%。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向关联方销售大量商品和服务,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主要向当代安普科技有限公司和比亚迪销售磷酸亚铁锂和磷酸铁。

2019年12月,湖南豫能向当代安普科技有限公司,时代SAIC出售磷酸亚铁锂2428.82万元,磷酸亚铁锂以519.55万元卖给深圳比亚迪。

2020年,湖南豫能向当代安普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时代,青海时代,时代SAIC出售磷酸亚铁锂57,253.82万元,向深圳比亚迪销售磷酸亚铁锂28,900.18万元,以810.27万元将磷酸铁卖给深圳比亚迪。

2021年,湖南豫能向当代安普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时代,时代一汽,四川时代,福鼎时代出售磷酸亚铁锂372,495.23万元,向江苏时代销售三元材料6,250.33万元,向深圳比亚迪销售磷酸亚铁锂289,129.09万元,向深圳比亚迪销售磷酸铁2628.47万元。

此外,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经常性关联交易中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金额分别为18823.24万元,31319.96万元和35453.09万元。

向关联方借入资金

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3月29日,湖南豫能向电化集团借款929万元,利息支出8.67万元,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20日,湖南豫能向电化集团借款2000万元,为无息借款,自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16日,湖南豫能向电化集团借款人民币30,000,000,000元为无息借款。

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0日,湖南宇能借给广西宇宁600万元,利息支出0.71万元,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6月25日,湖南宇能向广西宇宁出借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无息借款,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6日,湖南豫能借给湘潭电化2000元作为无息借款,自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12月15日,湖南豫能以无息贷款方式借给华电厚朴200万元。

存在代他人转贷和关联方资金的情况。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湖南豫能曾委托贷款银行向关联方支付贷款资金后转回公司,关联方通过公司进行贷款转移。

湖南豫能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及关联方的再融资主要是为了满足银行委托付款的要求,提高贷款资金使用的便利性公司通过再贷款方式取得贷款资金后,实际用途仍为购买原材料,设备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费用,但未用于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除此之外,公司根据借款合同按期偿还上述借款并支付利息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无法偿还到期银行贷款的情况本公司未因再融资与关联方发生任何纠纷,争议和损失从2021年开始,公司没有再放贷

2019年,2020年,湖南豫能及广西豫宁,湘潭电化等关联方暂付资金,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相关资金已全部清理返还,不存在关联方代为承担成本或费用的情况2020年后,关联方对湖南豫能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未再发生

收购广西宇宁产生的1.8亿商誉并未减值。

2019年至2021年,湖南豫能的商誉分别为0元,18,023.54万元和18,023.54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0%,13.49%和5.24%该商誉由本公司于2020年12月收购广西玉宁100%股权产生,本公司及广西玉宁主要从事磷酸铁生产,为本公司的原料供应商,需支付股权对价的公允价值通过本次收购,湖南豫能与电化集团的关联交易相应减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湖南豫能根据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经测试,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无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湖南豫能还表示,对于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至少在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共有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如果未来广西宇宁经营状况达不到预期,上述商誉将发生减值,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深交所问询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深交所第一轮和第二轮问询中,湖南豫能对子公司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表示关注。

深交所第一轮问询中,要求湖南豫能根据各报告期末的资产整合,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减值测试结果,说明2020年末和2021年一季度末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深交所第二轮问询要求湖南豫能说明广西豫宁2021年的经营业绩和2022年的预期经营业绩,以及二者与收益法评估中净利润的差异,收益评估和商誉减值测试中折现率的计算过程,各参数选取的依据和公允性,商誉减值测试中调整折现率的原因,结合以上分析,说明2021年末广西玉宁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湖南豫能回复深交所首轮问询称,公司已于2020年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对广西豫宁商誉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广西豫宁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50,282.26万元,大于账面价值45,511.03万元,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2021年末,公司聘请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等对广西玉宁的商誉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广西玉宁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151,568万元,大于账面价值108,576.67万元,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湖南豫能回应深交所第二轮问询称,广西豫宁2021年经营业绩与2022年预计经营业绩及收益法评估中营业利润的差异主要是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市场发展预测下调毛利率所致,伴随着广西玉宁及子公司磷酸铁产能释放导致销量快速增长,预计收入大幅增长商誉减值测试中,折现率调整为税前折现率,主要是基于预测现金流量和折现率应保持同一口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广西宇宁2021年实现净利润1.7亿元,远高于公司收益法和商誉减值的预期经营业绩根据本公司聘请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广西豫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湖南豫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在2021年末高于账面价值,商誉未发生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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